中國政府歡迎符合其法律及政策的外商投資,投資的形式可分為下列几種:
凡外商經中國政府批准,可以與國內公司組成合資企業。此合資企業雙方共同投資、管理,分成及共同承擔風險、損失。此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同時具有法律地位。外商投資比例不能少於 25% ,其利潤及利益均可匯出境外或再投入境內。
凡外商經中國政府批准,可以與國內公司組成合資企業。此合資企業雙方共同享有利益、共同承擔風險。同時,合資企業有時間限制。通常中方付出土地、人力、天然資源,或出部份資金,外商主要付出資金、技朮及設備 。
外商經中國政府批淮后可成立全外資公司,此類企業為外商全資擁有,其制成品可銷售于境外或經批准后銷售于境內。
外商經中國政府批准后可成立中國境內代表處,代表處會收到証書及工作許可証。